你在求職過程中,曾被要求過心理測驗、智力測驗嗎?
「請依你的認知(不要查資料), 回答以下問題 (Y/N) 企業面談過程,可以要求求職者進行: 1. 心理測驗 2. 智力測驗 3. 能力測驗」 某一天的周五下午,總經理突然在工作群組拋出這個訊息...

你在求職過程中,曾被要求過心理測驗、智力測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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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請依你的認知(不要查資料), 回答以下問題 (Y/N)
企業面談過程,可以要求求職者進行:
1. 心理測驗 2. 智力測驗 3. 能力測驗」

某一天的周五下午,總經理突然在工作群組拋出這個訊息,
大家依序在Line群組回答後,周一一早的會議我們開啟了相關的討論。

其中能力測驗沒有什麼異議,所以時間聚焦在討論心理測驗跟智力測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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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同事因為基於自己過去求職經驗,所以認為智力測驗是可以的;
而我個人認為,心理測驗與智力測驗與工作無直接關係,我認為並不可行。

最後我們查過法規後,討論出來的結論,
重點在於「是否以此作為雇用與否的判斷依據」

討論過程中,有一度我們認為如果當事人同意,那應該就都合法?
原來是我們把「勞基法」跟「個資法」有點混為一談了。
個資法取得同意或許就可以,但勞基法應該就不是這樣認定囉?

我想起我在自己的訴訟經驗學習到,
違法的事情,即使經過當事人簽名白紙黑字的同意,
還、是、違、法!

這真的很重要,是我那次過程中很震撼的學習!

因為以前有點乖乖牌,過於老實,總會以為簽名答應了公司什麼事情,就一定要做到,但實際上很多文件是心靈恫嚇居多,實際上法律上有沒有效益?不見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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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智力測驗或心理測驗,後來討論後的結論,
其實如果能夠證明此測驗跟工作有「必要」關係,那麼應該還是可行的。

只是要如何去證明?有其難度,
而又有多少求職者會因為被要求測心理測驗、智力測驗,
花費時間精力來做蒐證檢舉甚至打官司?

就是 Another Story了...

你們認為呢?針對這個問題的答案,你心中想的是什麼呢?